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只面试!枣庄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急需紧缺人才

枣庄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2021年公开引进急需紧缺人才公告

枣庄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是隶属于市卫健委的公益一类事业单位,是全市疾病预防控制工作的业务技术指导中心,是枣庄市卫生检测检验中心、枣庄市健康教育中心。为统筹做好我市疫情防控,改善防控人才短缺的状况,促进我市公共卫生事业发展,现就2021年枣庄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引进急需紧缺人才工作公告如下:

一、引进计划 (5名)

岗位

专业

需求人数

学历

学位

单位地址

电话

电子邮箱

疾病控制

公共卫生、公共卫生与预防医学类(流行病与卫生统计学、劳动卫生与环境卫生学、营养与食品卫生学、儿少卫生与妇幼保健学、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、卫生检验学、卫生事业管理学等)、基础医学类(病原微生物学、免疫学、卫生应急等)及医学等相关专业

5

研究生

硕士及以上

枣庄市市中区解放北路223号

0632-

1、表格下载: ,密码:

2、报名邮箱

二、资格条件

(一)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,且无国(境)外永久居留权。

(二)政治素质好,遵守宪法和法律,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,有为国家为人民为社会奉献的理想抱负和家国情怀;品学兼优,有良好的协作精神和较强的组织实践能力,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。

(三) 应届毕业生需在2021年9月30日前取得相应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(海外留学生需提供教育部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) ,已与用人单位签订就业协议的应届毕业生,应与签约单位解除协议后方可报考。

(四)中共党员(含预备党员)、优秀学生干部、优秀毕业生同等条件下优先录用。

(五)枣庄市内党政机关、事业单位在编人员及实行人员控制总量备案管理人员,机关事业单位被辞退未满5年的人员不得报考。

(六) 在职人员报考的,需工作单位出具同意报考证明。

(七)在校期间因学术造假、行为不端、舞弊等各种违纪违法行为受过处分处理的人员,在各级各类公务员、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纪律行为的人员不得报考。

(八)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,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,被开除公职的人员,有恶意失信行为被纳入联合失信人员名单尚未撤销的人员不得报考。

(九)应聘人员不得报考有《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》(人社部规【2019】1号)中应回避情形的岗位。

三、招聘程序

(一)个人报名

1.报名时间:即日起-6月30日

2.报名方式:应聘人员通过电子邮箱 ,密码:下载报名相关表格。

3.报名材料包括:(1)《2021年枣庄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人才引进报名登记表》;(2)《应聘人员诚信承诺书》;(3)二代身份证;(4)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证书;(5)就读院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;(6)报考同意函(需由有用人权限的单位部门出具)。请将上述材料以扫描形式打包发送至市疾控中心电子邮箱(邮件名称主题格式为“姓名+毕业学校+专业(方向)+学位学历”。如:“张××++××大学+××专业+硕士研究生”),并及时进行电话确认。

联系电话:,

(二)资格审查

1.资格审查时间:2021年7月1日9:00-7月2日16:00

2.资格审查地点:枣庄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三楼会议室(地址:枣庄市市中区解放北路223号)

3.应聘人员须本人到场、不得委托报名。应提供报名时原件,复印件,一寸近期同底版照片3张及岗位资格条件需要的其他材料。

资格审查贯穿报名全过程,对出现不符合应聘资格或弄虚作假等问题的,一经查实,取消应聘资格。现场公布资格审查结果,并向资格审查通过者发放面试通知书。

(三)考试

考试通过面试或面谈方式进行。博士研究生全部采取面谈方式择优录取。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,面试人选与职位计划的比例3:1,面试成绩现场公布。

面试时间:在面试通知书中具体通知。

(四)考察体检

根据面试成绩和引进计划,由高分到低分按1:1的比例等额组织考察体检。考察采取查阅档案、查验证明、实地考察和谈话等多种方式进行。对考察对象的档案进行严格审核,对档案存在问题且经调查不能查清落实的,不予办理聘用手续。体检应在县级以上综合医院进行,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《关于修订〈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(试行)〉及〈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(试行)〉有关内容的通知》(人社部发〔2016〕140号)执行,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。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,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,复检只能进行1次,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。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、地点参加体检的,视为自动放弃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