地方政府债务风险防范与化解研究
地区政府债务在推动地方经济建设期间起到了良好的作用,但是因为债务规模持续扩大引起了许多问题,积累的风险也不断加大。中央提出将“结构性去杠杆”作为预防解决金融风险的基本思路,强调要针对不同债务种类,逐渐稳定与降低杠杆率。所以,债务风险是预防与解决金融危机的重要对象,而地区政府债务规模很大,对市场的影响力较大。当地区政府不能偿债时,将会把偿债负担转移给上级政府,进而损坏国家经济体系、行政体系、财税体系等。所以,妥善解决地区政府隐形债务问题,这对保证经济有序运作、社会稳定有着显著的作用。
一、地区政府债务产生的主因
1.地区政府事权和财权不协调
从1994年实施分税制改革机制以来,因为央地之间失衡的财力配置,进而产生了财权朝上聚集和事权放权地方的现象。为了让地区经济可以正常发展,地区政府需要借助平台企业举债。但由于融资系统举债存在多元化、隐蔽化等特征,进而造成了地区政府无法精准统计出本身的债务规模,从而令地区政府债务问题不断加重。
2.简单的考核体系
当前,我国地区政府绩效评价主要以取得的GDP为评定标准,这导致各级政府将地区经济增长视为主抓的核心目标。地区政府为完成预期的GDP增长目标,随意或是反复投入各种项目,忽视了项目自身的经济效益与社会价值。这存在较强的投资目的性,既影响市场对资源的分配,耗费了财政经费资源,还加重了政府债务问题。
3.政府投融资体系不完善
政府投融资体系不完善具体表现在两个方面:一方面,初期对地区政府的融资形式限制太多,造成地区政府融资形式比较单一;另一方面,缺少对地区政府机关的预算“硬约束”,存在资金监管方面的缺失。
城市建设及工业发展均少不了政府的参加与资金扶持,政府的支付责任太重。受财权及事权错配的影响,地区政府财力原本就处在紧张状态,寻找多途径展开融资举债已是大势所趋,但1994年《预算法》的发布又给地区政府设置了科学发债融资的门槛。资金供需不平衡造成地区政府必须通过投融资平台来举债,由此补偿财政资金缺口。在诸多限制下,地区政府的融资形式也非常单一,投融资系统的经费来源主要依靠银行借贷,但在中央银行对银行借贷进行制约后,很多地区政府又开始依靠BT 与信托等更加隐蔽的形式展开融资,但该种形式的融资成本很高,到期偿债的负担很大,所以地区政府债务表现出不降反升的态势。
二、预防和化解地区政府债务危机的路径
1.推进财政体系改革
地区债务问题的关键成因是现有财政体系的不完善,加速财政体系改革是把控财政风险的重点。首先,重新确定央地支付责任,保证地区政府财权和事权相统一。2019年,国务院陆续颁布了两个方案,需要在科教方面再次细分央地事权与支付责任,这代表了央地于财政责权细分方面获取了新进展。其次,优化转移支出制度,加大普通转移支出比重,下降专项转移支出的配套资金标准。最后,制定行之有效的地区税制制度,增加地区政府税收收益。
2.盘活存量债务,科学分配新增债务
首先,债务置换。即用中长期债券换取短期债券,或是用低投入显性债务换取高投入隐形债务。该种方法能够完善债务结构,减少利息开支,减轻偿债负担。
其次,债务重组。能够以资产偿债、债务转变成资本与调整其他债务要求的手段实现。
再次,盘活财政存量资金与国资。地区政府既要积极盘活存量资金,提升存量资金使用效率,也要注重对国资的开发与控制,利用增加国资运营收益来偿债。
最后,健全投融资系统。其一,要仔细盘点投融资系统的总数,针对不满足标准的投融资系统提出警告、整改需求,针对严重违法的平台给予退出处置;其二,加快投融资系统的市场化改革,能够把地区投融资系统满足标准的存量公共服务变成PPP项目,引进社会资本参加存量活动的改造与运作,把政府性债务变成非政府性债务;也要大力推进投融资系统的混合所有制转型,引进社会资金不仅能够在短时间内减小偿债负担,还能够在长时间内调动平台活力与竞争,增强平台功能。
除此之外,还要科学计划新增债务。一方面,适当增加专项债券下发总数,完善专项债券下发制度。作为政府科学的融资方法,专项债券对融资系统有一定的取代作用,而这种债券是一种显性债务,便于政府监控与管理债务,进而有效减少了地区债务风险。当前,专项债的覆盖范围包括土地储备、交通以及棚改三个方面,覆盖面小,今后要考虑适当丰富专项债的类型,科学规划专项债业务,且严格结合专项债券和项目,保障专款专用。另外,要提高专项债券市场化水平,规范二级交易市场,减少政府行政干涉。另一方面,保障投融资系统的科学资金需求。金融机构要符合投融资系统的科学资金需求,不得随意抽带、终贷、停贷,防止工程烂尾,进而加剧债务风险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