中国预防兽医学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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公安论文_关于构建犯罪大预防体系的思考

文章目录

一、犯罪大预防体系的界定

(一)大预防与普通预防的区别

    1. 大预防的时间线长。

    2. 大预防的空间域广。

    3. 大预防的要素全。

(二)犯罪大预防体系的概念界定

二、构建犯罪大预防体系的理论支撑

(一)犯罪预防理论

    1. 社会预防理论。

    2. 综合预防理论。

    3. 三级预防理论。

(二)系统论

三、构建犯罪大预防体系的指导原则

(一)党的领导原则

(二)专群结合原则

(三)全面预防原则

(四)可操作与实践性相结合原则

四、构建犯罪大预防体系的初步设想

文章摘要:为了更好地完成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所赋予的职能使命,我国应当根据国情,依据社会预防、综合预防等犯罪预防理论,建设犯罪大预防体系。笔者认为构建犯罪大预防体系应当把握四个原则:党的领导原则、专群结合原则、全面预防原则、可操作性与实践性相结合原则。

文章关键词:

论文作者:孙永康 

作者单位:国防大学政治学院西安校区 

论文分类号:D917.6