公安论文_关于构建犯罪大预防体系的思考
文章目录
一、犯罪大预防体系的界定
(一)大预防与普通预防的区别
1. 大预防的时间线长。
2. 大预防的空间域广。
3. 大预防的要素全。
(二)犯罪大预防体系的概念界定
二、构建犯罪大预防体系的理论支撑
(一)犯罪预防理论
1. 社会预防理论。
2. 综合预防理论。
3. 三级预防理论。
(二)系统论
三、构建犯罪大预防体系的指导原则
(一)党的领导原则
(二)专群结合原则
(三)全面预防原则
(四)可操作与实践性相结合原则
四、构建犯罪大预防体系的初步设想
文章摘要:为了更好地完成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所赋予的职能使命,我国应当根据国情,依据社会预防、综合预防等犯罪预防理论,建设犯罪大预防体系。笔者认为构建犯罪大预防体系应当把握四个原则:党的领导原则、专群结合原则、全面预防原则、可操作性与实践性相结合原则。
文章关键词:
论文作者:孙永康
作者单位:国防大学政治学院西安校区
论文分类号:D917.6